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的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
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将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会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
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